开栏的话: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了引领政治理论学习,我们开辟了“纪委书记领学”专栏,及时刊发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学习体会和感悟,给大家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鲜明体现,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国家监察法是我们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们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具体行动。
“纪委书记领学”第8期
【深思深悟】
孙早军 东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开启了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的篇章。监察法对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法律依据和根本遵循,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掌握的法律武器和看家本领。如何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监察法?要转变理念,明确监委的首要职责是监督,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全覆盖、廉政党课大宣讲、农村党支部书记廉政大约谈等活动,实行重点观察、重点关注等办法,切实将监督挺在前面,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具体;要把监察法的学懂弄通摆在重要位置,学思践悟、融会贯通,成为监督调查处置方面的行家里手,绝不能浮于表面、一知半解;要打好“组合拳”,全面试用12项调查措施,总结经验、完善思路,打通“纪法”“法法”衔接各环节;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面向公职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全方位宣传,积极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凝聚全党全社会对反腐败工作的共识。
孟宪忠 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
监察委是“干啥的”“怎么干”,不仅备受社会关注、公众期待,也是我们必须首先弄通弄懂的大问题。要认真学习研究、深刻理解《监察法》的法条所承载的精神,迅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政治机关的定位和党的工作机构的本质属性,都决定了不管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是首要职责,是先手,是主基调。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审查调查那种办案的手段,习惯于针尖对麦芒式的方式,相对而言监督则是弱项、是短板。现在,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不仅分设,且仅从数量上看前者也多于后者,这样的制度安排就是倒逼我们把更多力量和精力放在监督上。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最大限度防止党员干部犯错误;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尤其是理想信念教育贯穿于一切工作全过程,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尽最大努力挽救同志、挽救干部。
郑向勇 垦利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国家监察法的通过,彰显了党中央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信心,为反腐败工作开创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要迅速掀起宣传贯彻落实热潮,对监察法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解读,实现宣传全覆盖,科学运用12种调查措施,有效履行监察职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铁军论坛”为平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着问题对监察法进行研讨交流,在学思践悟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推送监察法释义、解读等内容,突出监察法内涵理解和实践运用。以廉政宣讲为依托,组织宣讲组到全区机关单位、社区、农村进行宣讲,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监察法,使基层群众知法懂法。
张焕强 市纪委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
学好悟透监察法,我们提倡“三字诀”。一是“统”,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纪与国法、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反腐败力量的有效统一。二是“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做好“纪法”“法法”衔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快”,深学凝共识,严守强约束,快抓促落实。以“8+2”学习机制,点燃“头脑风暴”研讨,在碰撞“思想火花”中实现“智慧共享”。
王伟 东营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通过对监察法的学习,我深切感到要在三个转变上下功夫,即转观念,转变过去的单纯依纪办案的观念,在依法履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上下功夫;转方式,要深化12项调查措施在实践中的运用,在程序规范、流程合规上下功夫;转方向,扩大监督的范围,从严从快查处一批非党公职人员,公办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单位中从事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案件,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上下功夫,确保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运行。
宋景义 河口区监委委员
国家监察法明确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有两点思考,一是在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调查过程中,由于被调查人的特殊地位,其合法权利的保护,涉及到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权,涉及到调查过程的公正性,也涉及到一个国家真实的法治发展水平和人权保护水平。二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法的制定,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对被调查人的合法权利如何保护的问题高度关注,这必将成为今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和创新点。
【下期学习摘要】
党的十九大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做出了部署。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上深刻指出,“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过去,中国吸引外资主要靠优惠政策,现在要更多靠改善投资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这“两把尺子”,在营造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优良营商环境上出实招、下真功,常抓不懈、持续用力,为推动我市的招商引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等决策部署落实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