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的话: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了引领政治理论学习,我们开辟了“纪委书记领学”专栏,及时刊发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的学习体会和感悟,给大家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指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纪委书记领学”第7期
【深思深悟】
孙早军 东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大有深意。“打”的是黑恶势力本身,重在治标;“扫”的是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重在治本。黑恶势力之所以禁而不绝、难以根除,根源就在于背后有腐败分子“保护伞”,二者相互交织,形成利益共同体。打击黑恶势力,查处“保护伞”,本来就是反腐败斗争应有的题中之义,纪检监察机关责无旁贷。扫黑除恶斗争是监委成立后,我们面临的一场硬仗,必须决战决胜。要综合运用执纪执法手段,坚决冲破“关系网”;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监管,对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快查快办快结。要强化问责追究,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的绝不姑息;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力度,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兑现“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庄严承诺。
李守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扫黑除恶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国家长治久安和人民安居乐业,纪检监察干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积极作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打开路,打防结合,综合施策,力求实效。要坚持问题导向,将矛头直指基层黑恶势力和背后“保护伞”,零容忍,出重拳,下狠手。要加强专项巡察,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打击面上看得见的罪行,更要打击其背后隐藏的人和事。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造成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把“保护伞”遏制在萌芽状态。要与有关部门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务必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败工作的压倒性胜利!
初晓 市委巡察办主任
巡视是党内监督战略性制度安排,巡察是巡视向市县的延伸和拓展。今年,我们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助力精准扶贫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开展“点穴式”机动巡察,发挥“队伍小、短平快”的特点,带着具体问题下去,直切要害、精准打击。二是探索开展提级巡察,选取部分乡镇,派出市委巡察组下沉巡察监督,克服基层人情干扰,深挖问题线索。三是实行重要线索直报直查,对巡察发现的重要线索,第一时间按程序报送移交,确保迅速行动、快查快结。同时,加大巡察发现问题通报曝光力度,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放大巡察效应,达到“一人得病、全家体检、部分人吃药”的良好效果。
任雪梅 广饶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相对“大老虎”来讲,“蝇贪”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任由“苍蝇”乱飞,将会严重侵蚀党的执政基础。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涉黑腐败工作中,必须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不仅严厉惩治、形成震慑,更要抓早抓小、堵塞漏洞。一是聚焦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三方面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深挖严惩腐败。二是加强协作配合,统筹整合资源力量,从快、从严打击各类涉黑腐败,形成合力。三是持续通报曝光,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另外,将惩治涉黑腐败案例融入到“清莲”宣讲当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起警醒,营造高压态势。
李一腾 广饶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
将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相结合,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既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需要。一要坚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巡察等手段,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坚决揪出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二要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群众反映强烈、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持续强化震慑;三要坚持部门联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协作联动,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马志超 广饶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向“黑恶霸痞”宣战是政治号令。基层群众最痛恨什么?一恨领导干部贪污腐败,二恨基层干部鱼肉乡里,三恨“黑恶霸痞”欺压百姓。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态势;近年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也取得扎实成效。“黑恶霸痞”是摆在我们眼前、侵蚀群众幸福感的又一块硬骨头。党中央正是站在维护群众幸福感、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政治高度,作出扫黑除恶的重要决策,正应民心。纪检监察机关决不能置身事外,必须以最鲜明的姿态向“黑恶霸痞”背后的“保护伞”宣战。
王兆伦 河口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
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是一个整体工程。任何黑恶势力的兴起,都需要一定的社会土壤,而这个社会土壤往往是腐败干部提供的。黑恶势力如同生长在正常社会的杂草,腐败滋生的土壤不消除,适宜的气候下杂草又会丛生。黑恶势力与腐败干部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要除恶务尽,就需要釜底抽薪,不仅要依法打击黑恶势力,更需要以党纪国法处理那些为黑恶势力滋生提供土壤的腐败干部,抓住涉黑、涉恶问题的“七寸”,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宋景义 河口区监委委员
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危害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危害了国家的长治久安,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纪委监委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我们认真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以扎实的成就取信于民,就是人民群众自由的最好保障。
【下期学习摘要】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家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制定国家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鲜明体现,是反腐败工作法治化的重要里程碑。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国家监察法我们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我们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具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