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畜牧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0 ????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11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 10月 13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1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方面16个问题。市畜牧局党组完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要求,深刻认识到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是对局党组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面工作的一次集中检验,是对局党组的一次“政治体检”;要求班子成员一定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局党组制定印发了《中共东营市畜牧局党组书记组织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工作方案》《中共东营市畜牧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宏云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人员任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三)严格责任落实。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牵头抓总,党组书记徐宏云同志对巡视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科室、局属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了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
(四)强化督导调度。建立了整改工作督查制度,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宏云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许其成,党组成员、副局长葛怀舟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任组员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导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具体负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推进督导工作,督导各责任单位切实抓好整改工作,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强化督导调度,推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不力,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局党组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和党风廉政、人事、财务、扶贫等各类规章制度和业务工作程序规范等21项,制定,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3次。通过建章立制,把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下来,把查出的漏洞和短板扎严补齐,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形成按规矩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畜牧兽医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担当意识不足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年1000万元市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明确了发展方向、工作目标、进度计划和完成时限。二是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的通知》(东牧字〔2018〕22号),对全市畜禽养殖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按照农业部最新规模标准,组织县区对养殖场户进行了重新统计,并通过农业部平台进行了登记备案。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市畜牧兽医工作会议,调度推动全年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与县区畜牧局签订了《畜牧环保工作责任书》《畜牧业安全生产责任书》,夯实了工作。五是组织县区开展了畜禽养殖“三区”划定 “回头看”,确保划定科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17年被中央和省环保督查组责令整改5个方面的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目前全市废物设施配建率达到了90.62%。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有的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立项以后长时间没有推进。
整改落实情况:市农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改建实验室1200平方米,购置仪器设备85台(套)。项目建设所需仪器设备85台/套已于2016年4月-2017年11月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分5批全部实施完成政府采购。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已于2017年9月-2018年3月经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3次招标后采购完成。实验室改造工程监理招标于2017年9月至11月经市政府采购中心2次招标流标,已于2018年3月20日-26日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山东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组织了该项目监理公开招标,目前,监理招标已完成。
该项目自3月份施工招标完成后办理完成了以下工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安全文明施工费、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建设单位无拖欠工程款证明、施工工程施工招标、领取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备案、监理招标、申请市审计局派驻跟踪审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等工程开工前期手续办理工作。计划2018年6月-10月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其中,5-6月完成开工前期各项手续办理及开工进场准备工作,6-8月建设完成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9月完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运行,10月申请省发改委、省畜牧兽医局项目竣工验收。
完成情况:按计划推进;长期任务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
2、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对错误行为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令相关单位对私设小金库情况形成了书面说明。原存的产业服务资金13.7万元,是以科技推广项目经费为启动资金,自1992年开始,通过服务全市肉牛、奶牛冷配改良工作,历经多年滚动发展累积形成的。1992年,经市科技局批准立项,实施了《东营市肉牛精液冷冻颗粒配种改良当地黄牛技术推广项目》,利用推广项目经费启动了面向全市的肉牛冻精、液氮采购供应有偿服务,并逐步把服务内容扩展到了奶牛冻精的采购供应。这项服务的开展,有力地推动和加快了我市肉牛、奶牛改良技术的推广普及。目前,我市养牛业已经实现了从零星分散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的顺利过渡,提供这项服务已从原来的必须变为没有必要。在新的形势下,已全面退出液氮、冻精供应,并引导养殖场户把这类需求转向市场。从事这项产业服务历时多年,虽经多次人员变动,但账、款、物都有专人分别管理,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无乱收乱支问题,交接手续齐全。二是高度重视,经党组会议研究,在全局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小金库”专项清理行动。多年来,对于畜牧兽医站存在的“产业服务资金”,在历次“小金库”清理中,局里一直作为“不规范资金”看待,没有意识到这也是“小金库”的一种存在形式,没有及时采取清理措施。通过这次巡察,局党组进一步加深了对于“小金库”的认识,强化了意识,统一了思想,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小金库”清理工作的通知》和“小金库”清单,以科室为单位,认真对照“小金库”清单中的八种表现形式深入开展自查,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经专项清理没有发现“小金库”现象。三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凡是财政收支账目以外的资金,不管存在什么理由、都要按照“小金库”对待,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危害是极其严重的。由于局党组在认识上存在差距,导致了“小金库”清理工作的不到位、不彻底。今后,局党组将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风险意识,加大对违规私设“小金库”行为的防范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完善各项廉政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举一反三,强化防范意识,加强防范能力。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每半年研究分析一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展“小金库”清查行动,坚决防止“小金库”现象再次发生。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对《中共东营市畜牧局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加强了民主集中制的落实,一是会前充分酝酿。上会议题在会前由汇报人或牵头科室单位充分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形成共识,达成一致意见。二是确定上会议题。汇报人或牵头科室单位提前将拟上会研究事项提交人事科整理汇总,由主持人确定上会研究议题。三是提前发出通知。会前2天,人事科负责拟发会议通知,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和内容,参加(或列席)人员做好参会准备工作。四是认真负责发言。在研究讨论问题时,参会人员要积极主动负责地发言,对所表达的意见要有理有据,有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党组会议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会研究修订《中共东营市畜牧局党组工作规则》及《局党组会议议事清单》、《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及《局长办公会议议事清单》、《关于进一步做好“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的通知》及《“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等,明确议事内容,对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策权限进行科学界定,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程序,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每个议题研究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0分钟以内,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的第一周星期一,达到既符合有关规定又便于提高会议效率的目的。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基础薄弱
1、关于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研究制定印发《2018年度党的
建设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及《2018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书》,严格落实党建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各党小组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设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明确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党建工作。三是进一步明确局机关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各支部工作情况汇报,集体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措施,推进工作开展。四是进一步明确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调研督导,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到分管的科室单位开展调研督导1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党建工作力量薄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配齐配强了党建工作力量。安排张永刚、张小栋同志负责局机关党委日常事务工作,从事党建专职工作人员达到2人,配齐配强了党建干部队伍。二是按照市里的安排选派9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务干部轮训班,计划年内邀请市委党校或市直机关工委有关专家教授进行专题辅导1次。三是局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党建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如党内组织生活会全程记录、文件材料、党组织班子建设等10类党务档案电子资料、图片、实物等各种载体,及时归档管理,确保机关党建工作资料的完整、齐全。四是为局机关党委、各支部配备了档案文件柜作为储存党建档案专用设施,对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相关资料集中管理。五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非党人员中的先进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引导鼓励他们提出入党要求,在具备党员条件时,按照党员发展程序,及时把他们吸
收到党内来,不断壮大党员队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责任落实。局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签订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压紧压实责任,加强责任压力传导。二是落实好“三会一课”活动签到制度,为各支部、党小组发放配备党组织活动记录本,对“三会一课”实行全程记录,详细记载“三会一课”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局机关党委每月组织1次质量效果检查评比,督促各支部、党小组按时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三是加强日常督查,局机关党委重点围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5项制度和项目化推送任务的落实每季度对各党支部至少开展督导检查1次, 督导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四是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党建工作痕迹化管理,对党建工作形成的活动图文、电子档案、文件材料等统一进行整理归档,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五是责令相关支部针对开展活动少的情况,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彻底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为应付检查拼凑学习次数,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却记录成组织几次学习活动,甚至有“假心得体会”的问题,责令相关支部及责任人分别作出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4、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没有配齐配强干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岗位空缺等情况,按照好干部标准和选拨任用原则,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东营市畜牧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今年,先后2次集体研究讨论该工作方案,已经分别于2月26日、3月6日上报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正等待批复。
完成情况:未完成,现正在等待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对我局《东营市畜牧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进行批复;接到批复文件后及时按程序完成此项整改任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严不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措施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研究印发了2018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承诺践诺书和《东营市畜牧局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项目化推送制度。3月20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28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工作情况,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任务。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组织责任,亲自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求每季度至少对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调研督导1次、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1次。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四是分层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践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到每个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签字背书、逐级报告、定期约谈、问责追究以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制度,进一步把主体责任细化实化具体化。五是严格落实局党组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党风廉政理论学习,年内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经常性思想教育,夯实廉政勤政的思想基础。开展廉政专题教育,突出抓好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及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年内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员大会或所在支部或分管领域每人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至少1次,结合重点节日及时进行警示提醒,保持警钟长鸣。六是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重点科室单位负责人年内至少谈心谈话1次,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工作人员年内至少谈心谈话1次,严管重教,关口前移,对党员干部进行及时有效的提醒、教育。七是领导班子成员年内述责述廉报告1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今后打算,认真开展述责述廉评议会议,积极接受群众监督。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关于落实整改要求不彻底,“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控制发文数量。目前,由办公室管理的公文有东牧发、东牧字、东牧函、东动防指发、东动防指办发5个文种;由人事科负责管理的公文有东牧党发、东牧机党发2个文种。在发文上,坚持精简原则,可发不可发的坚决不发,能以口头、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布的不再行文。为落实工作痕迹化管理,涉及向县区下发的会议通知、情况调度、事项协办、转发告知性文件等,将采用红头公用笺加盖公章的办法,只进行登记并留存一份备查。二是严格公文签批程序,坚持上行文、联合行文及平行文由主要领导签发,下行文由分管领导签发。办公室、人事科分别做好审核把关,杜绝长篇大论,对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合并印发,减少行文数量。三是充分利用政务办公网传递文件、资料,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的印刷数量,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纪律不严格,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办公室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带头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办公耗材。建立能耗统计台帐,对每月水、电、讯、车辆维燃、ETC等费用准确统计。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东营市畜牧局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对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使用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对我局现行的财务报销制度、公务接待、培训、会议等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三是进一步节约办公用纸。局机关内部传送的纸质材料,一律实行双面用纸;发挥局机关政务办公内网作用,倡导实行“无纸化”办公,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2)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印发《东营市畜牧局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考勤范围、要求、请假程序和审批权限、请假类型及考勤结果的应用等。购置安装了考勤机,由局人事科负责利用考勤机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考勤管理,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压实各科室单位主体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其科室单位考勤负总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严肃日常工作纪律,带领科室单位工作人员出满勤、干满点,提高工作质量水平。三是实行情况通报制度,人事科负责对考勤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在下一个月10日前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针对机关日常考勤记录不真实,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其中有1名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但考勤记录显示其按时上下班的问题,第15次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责令出现该问题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分别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四)扶贫工作不重视,基层扶贫领域问题多发
1、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畜牧局联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东牧字〔2018〕27号),要求各级畜牧部门和扶贫机构都要提高认识,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完成,时刻把扶贫职责装在心中、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畜牧业项目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措施,坚决完成各项畜牧业产业扶贫任务。二是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扶贫使命,为确保扶贫质量和数量双提升,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每季度研究分析一次畜牧业扶贫工作,研究分析扶贫工作相关事宜,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次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东牧字〔2018〕23号),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进村入户实地走访的方式,按照局班子成员包县区分工,自2018年3月13日至23日,分五路对五县区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第一,存在扶贫项目进度慢问题。一是东营区扶贫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扶贫项目,现代畜牧业示范县和“粮改饲”试点项目扶贫项目仍在征集中,东营区畜牧局积极同区扶贫办沟通,按程序做好项目资金对接工作。二是河口区已将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资金的20%(即36万元)、2017年粮改饲项目扶贫资金200万元拨付新户镇扶贫账户,用于统筹扶贫,但扶贫项目进度慢,河口区畜牧局正在督促新户镇政府加快扶贫项目进度。三是垦利区扶贫办统筹整合2017年垦利区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省级粮改饲试点项目、2016年垦利区基础母牛扩群项目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扶贫进展慢。统筹使用的资金用途和方案不明确,导致整体扶贫工作推进进度滞后于项目建设,垦利区畜牧局正在督促扶贫办加快扶贫项目进度。四是广饶县存在花官镇扶贫项目进度较慢。花官镇畜牧产业扶贫项目选址、立项已完成,正在进行招投标,广饶县畜牧局多次督促,花官镇政府正在加快推进。五是利津县存在扶贫项目进度慢,2017年实施的粮改饲项目扶贫资金已拨付扶贫办统筹整合开展扶贫,扶贫项目没有确定,利津县畜牧局定期督促扶贫办加快扶贫项目筛选和实施。第二,垦利区存在救济式扶贫政策效应后劲不足问题。垦利区畜牧项目的部分扶贫资金以现金形式发放贫困户,扶贫资金发挥作用的后劲不足,此种扶贫方式已经叫停。
2、关于监管缺失不作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经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每季度开展一次畜牧业扶贫工作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进村入户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全市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查。二是2017年12月13日印发了《关于对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东牧字〔2017〕164号)。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2015年以来所有扶贫项目分别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当面反馈,并要求及时整改。三是市畜牧局联合市扶贫办制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对畜牧业项目扶贫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指导、项目验收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畜牧业项目扶贫工作验收是项目验收的不可分割部分,在开展畜牧业项目验收时,应严格按照项目扶贫实施方案要求进行扶贫工作验收,对于项目扶贫工作达不到项目方案要求的,一律按项目验收不合格对待,以确保畜牧业项目扶贫工作落实到位。
(1)东营区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2016年东营区基础母牛扩群项目因肉牛繁殖生产周期长,扩群项目产生经济效益较慢,东营市华盛畜牧养殖公司直至2017年11月初才筹足资金。经东营区畜牧局多次督促,于11月23日,东营市华盛畜牧养殖公司将24万扶贫资金转入纪家村帐户用于光伏太阳能项目,依据现在扶贫要求和村内扶贫工作现状,将光伏太阳能收益转入扶贫基金,由村内统筹安排用于巩固扶贫。
(2)河口区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第一,扶贫信息不符问题。在高产优质苜蓿项目实施中,存在贫困户所在村庄信息有误问题。2016年8月15日,区畜牧局上报了《2016年东营市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由于区畜牧局在实施方案的审核上不细致严谨,未能发现方案中扶贫名单信息不符,出现贫困户所属村庄错误问题。第二,监管不到位问题。在高产优质苜蓿项目实施中,区畜牧局对东营市裕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扶贫任务未能做到及时跟踪督促检查,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该公司未落实应承担的36万元扶贫任务。第三,扶贫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区畜牧局通过到新户镇扶贫办对2016年“粮改饲”项目进行“回头看”,发现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扶贫项目实施主体新户镇、村和企业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河口区畜牧局一是经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将项目资金36万元拨付新户镇政府扶贫账户,用于统筹扶贫落实扶贫任务。二是责成扶贫工作分管领导、项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加大跟踪督导检查力度。成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项目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扶贫工作督导检查频次和深度。三是指导扶贫项目实施主体新户镇、村委会和企业设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存档、管理和调阅工作,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扶贫项目档案资料。
(3)垦利区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第一,有关资料不齐。通过检查情况发现,垦利区畜牧局开过扶贫工作会议,但是有关档案资料不齐备。第二,部分扶贫项目进展慢。2017年山东省粮改饲试点项目、2017年高产优质苜蓿项目现代畜牧业发展平台项目扶贫方案迟迟不能确定,导致扶贫工作慢。垦利区畜牧局一是加快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推进;二是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档案。
(4)广饶县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第一,2016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扶贫突出问题。一是实施方案不切实际,有背扶贫政策要求。对扶贫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没有按照项目要求认真编报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企业编报的违背扶贫政策、与贫困户实际需要脱节的扶贫方案审核把关不严。二是帮扶方式简单,未能做到精准帮扶。在帮扶过程中,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不管贫困户是否有种地就一次性给贫困户几吨有机肥,存在过多浪费现象。同时也与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的现实不符,没有做到精准扶贫。第二,2016年粮改饲示范县试点项目扶贫突出问题。一是各实施主体未严格按照方案扶贫。各实施主体均没有按照自己的实施方案描述的根据贫困人口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对接扶贫,而是采取一刀切的形式,方式单一,缺乏精准。二是帮扶方式简单,存有浪费和价格虚高现象。在帮扶过程中个别帮扶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简单采取实物帮扶形式,一次性给贫困户几吨有机肥或几百公斤奶粉,存在过多浪费现象;有的实施主体存在虚报扶贫物资价格现象。第三,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企业落实扶贫任务监管不到位。在企业扶贫过程中,要求不严、督导不够,致使企业自作主张、变形走样、扶贫不精准、效果差。广饶县畜牧局鉴于以上问题和不足,结合全县贫困人口现状,将2016年粮改饲示范县试点项目中扶贫专项资金160万元和2016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中企业自筹用于扶贫的40万元均转入花官镇政府扶贫账户,由花官镇政府建设畜牧产业项目,形成资产后出租给养殖业主进行养殖,每年的租金收入对花官、陈官2个镇共146户277名确需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帮扶或实施救助,达到长期巩固扶贫的目的,各实施主体自愿将原发放的扶贫物资作为企业无偿社会救助,自愿执行该整改方案。
(5)利津县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2017年实施的粮改饲项目扶贫工作进度慢。利津县畜牧局定期与县扶贫办沟通、协调,争取尽早统筹整合扶贫资金进行扶贫。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3、对出现的问题处置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把扶贫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来抓,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各县区开展了自查自纠,2017年11月2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东牧字〔2017〕154号),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对市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即知即改,结合开展的督导检查工作督导各县区将问题(特别是广饶县和河口区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按照市畜牧局联合市扶贫办制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进一步完善了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制度,积极探索扶贫方式,按照国家、省、市涉农资金整合文件要求整合资金,统筹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强化了畜牧部门与扶贫办的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畜牧业脱贫攻坚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为下一步畜牧业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基础。
(1)东营区自查自纠情况:一是部分贫困户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思想保守、因循守旧,不愿改变生产生活方式,“等、靠、要”依赖思想严重。二是部分贫困户因病、因残,劳动力缺乏,脱贫受限。很多贫困户都是因病、因残,缺乏足够的劳动能力,鼓励其从事畜牧养殖脱贫也很难实现。三是随着 “三区”划定工作的完成,村居居住区被划为禁养区,适养区用地不足,贫困户搞养殖难上规模,很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采取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对下加强氛围营造,对上加强联络沟通。鼓励贫困户转变观念,增强致富动力,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参与扶贫的热情和积极性。二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积极与财政局、扶贫办沟通联系,探索有效的扶贫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方案,保证扶贫任务的完成。
(2)河口区自查自纠情况:第一,扶贫信息不符问题。在高产优质苜蓿项目实施中,存在贫困户所在村庄信息有误问题。我局于2016年8月15日上报了《2016年东营市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由于我局在实施方案的审核上不细致严谨,未能发现方案中扶贫名单信息不符,出现贫困户所属村庄错误问题。第二,监管不到位问题。在高产优质苜蓿项目实施中,我局对东营市裕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扶贫任务未能做到及时跟踪督促检查,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该公司未落实应承担的36万元扶贫任务。第三,扶贫项目档案资料不规范。通过到新户镇扶贫办对2016年“粮改饲”项目进行“回头看”,发现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扶贫项目实施主体新户镇、村和企业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河口区畜牧局一是按照《2016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项目资金的20%(即36万元)用于扶贫,通过向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将项目资金36万元拨付新户镇政府扶贫账户,用于统筹扶贫。二是责成扶贫工作分管领导、项目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加大跟踪督导检查力度。成立扶贫资金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建立项目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扶贫工作督导检查频次和深度。三是指导扶贫项目实施主体新户镇、村委会和企业设专人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存档、管理和调阅工作,同时进一步梳理完善扶贫项目档案资料。
(3)垦利区自查自纠情况:第一,扶贫形式单一。扶贫工作主要依托于上级项目资金扶贫任务,在政策扶贫、技术扶贫等方面投入力度不够,后续服务不到位。第二,扶贫工作开展进度较慢。项目扶贫监管推进力度不够,由于项目实施主体将工作重点放在建设上,扶贫资金筹措存在较大困难,致使扶贫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垦利区畜牧局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将精准扶贫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精准扶贫工作,对阶段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抓好重点环节、重点节点工作的研究,尤其是涉及项目扶贫资金安排、使用等问题时,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积极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建议,确保项目合乎程序规定,措施得当有力。二是尽快将扶贫资金落实到位。强化项目扶贫资金管理,加快项目验收进度。三是加大项目监管力度。严格程序管理,在落实项目扶贫任务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程序进行,实行痕迹化管理,确保申报过程有据可查。落实主体责任,对新申报项目精准扶贫名单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扶贫名单准确无误。强化项目调度,对项目实施进度慢的企业,及时提醒,督促其加快进度,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4)广饶县自查自纠情况:2016耕地质量提升项目扶贫突出问题:第一,实施方案不切实际,有背扶贫政策要求。对扶贫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没有按照项目要求认真编报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对企业编报的违背扶贫政策、与贫困户实际需要脱节的扶贫方案审核把关不严。第二,帮扶方式简单,未能做到精准帮扶。在帮扶过程中,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不管贫困户是否有种地就一次性给贫困户几吨有机肥,存在过多浪费现象。同时也与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多为老、弱、病、残无劳动能力的现实不符,没有做到精准扶贫。第三,2016年粮改饲示范县试点项目扶贫突出问题,一是各实施主体未严格按照方案扶贫。各实施主体均没有按照自己的实施方案描述的根据贫困人口实际情况进行精准对接扶贫,而是采取一刀切的形式,方式单一,缺乏精准,二是帮扶方式简单,存有浪费和价格虚高现象。在帮扶过程中个别帮扶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简单采取实物帮扶形式,一次性给贫困户几吨有机肥或几百公斤奶粉,存在过多浪费现象;有的实施主体存在虚报扶贫物资价格现象。第四,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对企业落实扶贫任务监管不到位。在企业扶贫过程中,要求不严、督导不够,致使企业自作主张、变形走样、扶贫不精准、效果差。广饶县畜牧局鉴于以上问题和不足,一是将2016年粮改饲示范县试点项目中扶贫专项资金160万元和2016年耕地质量提升项目中企业自筹用于扶贫的40万元均转入花官镇扶贫专户,由花官镇建设畜牧产业项目,形成资产后出租给养殖业主进行养殖,每年的租金收入对花官、陈官2个镇共146户277名确需帮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帮扶或实施救助,达到长期巩固扶贫的目的,各实施主体自愿将原发放的扶贫物资作为企业无偿社会救助,自愿执行该整改方案。
(5)利津县自查自纠情况:第一,基层调研不足。对扶贫工作的专项调研次数较少,质量也不高,调研时多局限于面上工作的开展情况,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的总体思路、工作措施缺乏深入的研究。第二,帮扶渠道单一。扶贫工作大多停留在对贫困户的物质帮扶,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重点考虑从畜牧养殖角度入手,缺乏立足村情和民情实际、结合贫困户需要进行的多元化扶持。利津县畜牧局一是不断深化帮扶力度,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重点,继续做好“部门单位帮村,党员干部帮户”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帮扶机制。二是强化监督,确保帮扶资金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我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畜牧党建工作推进还不够有力、方法不够多、措施不够硬,党建工作与畜牧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与上级组织要求还有差距;二是对个别整改问题还存在“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现象,长效机制建立还不够完善;三是整改成果有待于进一步扩大提升,在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和巡察办的指导下,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上持续用心用力,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扎扎实实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偏、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逐项督办,逐条销号;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二)从严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以上率下,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
(三)标本兼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深挖问题根源,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研究治本之策,完善靠制度解决问题和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46-8305261;电子邮箱dysxmjrsk@163.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