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0 ????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6-08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2日至11月1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文广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文广新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一)关于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主义问题。

  1.在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力度不够,东营文化缺品牌、没有在全省叫得响的文化形象和先进典型代表。

  一是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2018年2月26日,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调度会议,全面部署创建国家示范区工作。印发了《关于调整东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的通知》(东创建〔2018〕1号),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重点工作的通知》(东创建办〔2018〕1号),明确了各县区的创建任务。印发了《关于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有关事项进行督查的通知》(东创建办〔2018〕3号)。2月26日至3月2日,对全市三区两县的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4月9日至11日,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两个督导组对五个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督导。4月份,市创建办印发了《关于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东创建办〔2018〕5号),通报各责任单位进度,督促任务落实。印发了《东营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东创建办〔2018〕4号),在全市实施“1376”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开展创建国家示范区迎接验收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印发了《东营市迎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验收档案整理工作指南》(东创建办〔2018〕6号),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档案资料提报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全面反映东营创建工作。继续积极与胜利油田党校及油地结合办对接,加快油地图书资源整合。

  二是提升数字服务水平。加快全市图书馆数字资源联盟平台建设和“文化东营云”数字平台改版升级。依托微信公众号、云平台网站、手机APP等载体,提供文化信息查询、活动预告、场馆预约等服务,提高数字资源整合力度和服务水平。

  三是打造“黄河口”文化品牌。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自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3月初,全市举办了“黄河口之春”系列文化活动,共组织开展了六大板块、45项、300余场文化活动,有效满足了节日期间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4月3日,制定印发了《关于2018年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进千村乐万家”文化惠民巡演活动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25号)和《东营市2018年“欢乐黄河口”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实施方案》(东文广新发〔2018〕28号),在全市组织开展送戏下乡文艺演出1万场次,在市、县区和乡镇(街道)中心广场开展广场文艺演出1150余场次,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进一步提升“黄河口”文化活动的品牌影响力。4月26日举办了东营市2018年“欢乐黄河口”广场群众文化活动启动仪式暨首场演出;4月27日向社会发布了2018年“情暖黄河口”文化关爱行动演出安排,自5月份开始组织进贫困村、敬老院、军营和工地文艺演出100场,满足特殊群体文化需求,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水平。

  四是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市和县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广泛开展辅导培训、全民阅读、国学讲座等服务活动,丰富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五是统筹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工作。纳入今年的重点工作安排,继续完善“图书馆+书院”模式,提高公共图书馆“尼山书院”服务水平,加快乡村(社区)儒学讲堂建设,全年新建200个乡村(社区)儒学讲堂,广泛开展国学讲座、优秀传统文化体验活动。深入推进历史文化展示工程,2018年新建100个村(社区)历史文化展馆(室),将历史文化展馆(室)建设继续向村(社区)和大中型企业延伸扩展,强化传统文化载体建设,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2018年市创建办共印发创建示范区简报12期,在《东营日报》《黄三角早报》等市级媒体发布稿件60余篇。

  七是深入推进“东营市文化畅享卡”制度试点工作,印发了《深入推进“东营市文化畅享卡”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东创建办〔2018〕2号),对2017年度确定的81家特约单位进行重新审核。同时,在全市开展特约单位征集活动,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2018年度“东营市文化畅享卡”特约单位。

  八是推动吕剧振兴暨精品文艺作品创作,2月1日下午,召开了全市推动吕剧振兴暨精品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工作务虚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吕剧振兴和文艺精品创作进行了深入的座谈交流。根据省文化厅的要求,积极备战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东营市组织参加第十一届山东文化艺术节参评展演暨开展系列配套文化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30号)并按月调度各县区及有关单位的创作情况,力争在全省新创作剧目展演、小型剧节目展演、美术大展、优秀群众艺术作品汇演、优秀农村文艺作品展演、非遗展演中取得优秀成绩。制定了《东营市吕剧振兴工程实施意见》(东文广新发〔2018〕41号),对吕剧振兴在对院团建设、作品创作、展演活动、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全面部署,市级成立了混合制东营市吕剧院,委托市技师学院从2018年开始开设吕剧艺术专业中专班,全面推动吕剧艺术发展。计划9月份举办第一届黄河口吕剧艺术展演,正在制定展演工作方案。

  2.在落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省局对广播频率电视频道及广告播出方面监管不到位,对市县电视频道商业广告无序状况监管不力。

  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市广播电视监测中心对全市和县区各播出机构所有播出节目实施全方位监测,发现有违规行为,对违规机构进行依法依规处理。2月26日至3月2日,组成调研组到各县区台开展了广告管理实地调研,实地查看了各县区台广告制作、播出、管理情况,全市广告播出情况良好,未发现违规广告播出情况。

  二是公开投诉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在市文广新局网站公开违规广告投诉电话8336023,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三是各县区台积极完善播前审查把关制度。严格审核广告主资质、广告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材料,进一步控制好广告播出的时长,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小时商业广告播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商业广告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18分钟,避免广告播出过长过多的现象。

  (二)关于进取意识不强,责任担当不够问题。

  1.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缺乏有效举措。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全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重点工作的通知》(东创建办〔2018〕1号),要求全面推进公共文化场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市县两级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体育馆全部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创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全部组建理事会,选择100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进行理事会制度试点(东营区20个、河口区10个、垦利区20个、广饶县25个、利津县23个、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定期调度推进落实情况。

  二是转发了《山东省县级广播电视台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东文广新发〔2018〕3号),开展我市县级台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县级广播电视台改革发展。目前,已完成县级台标准化建设实地考核,河口区广播电视台、垦利区广播电视台、广饶县广播电视台、利津县广播电视台均达到一级标准。

  三是深化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县区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建立各县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台帐,各县区每周四下班前报送台账,已报送19次。定期向各县区通报改革进度,对推进改革不力的县区纳入市政府督查,已通报19期。加强与市编办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年底完成改革任务。目前,市级出台了《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办发〔2017〕52号),各县区也全部出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调整成立了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执法经费、能力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加强基层调研指导,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局领导督导联系县区文广新局制度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15号),市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县区,不定期到县区开展联系督导,及时掌握基层文化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推进工作上下联动,切实提高文化体制改革的质量和水平。

  2.文化产业发展滞后,2016年全市文化产业产值108.59亿元,占GDP总量的3.07%,在全省17市排名下游。

  一是加强文化产业载体建设。发挥我市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1月26日,市文广新局组织人员对东营书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山东枫云文化创意管理中心、东营万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对照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考评标准指导企业开展自评。推荐东营市孙子文化园管理有限公司参评第六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评选,1月29日,省文化厅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评验收。争取财政资金扶持企业发展。4月26日,推荐东营景明水产有限公司、东营思创园区运营管理中心的水语小镇田园综合体、大美湿地艺术衍生品申报省级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储备重点产业项目。下发《关于征集2018年度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2号),全面梳理我市文化产业资源,推荐孙子文化旅游区等8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入驻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库。

  二是引导文化惠民消费。积极推荐东营区申报山东省文化消费示范区创建单位,东营万叶文化传播公司、东营文化产业园获批省级文化消费集聚区。开展第二届东营文化惠民消费季工作,下发《关于预征集第二届东营文化惠民消费季主题活动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11号)、《关于征集第二届东营文化惠民消费季首批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服务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13号)。截止目前,共审核通过主题活动70余项,参与企业49家,落实专项资金60万元,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消费渠道更加畅通,惠民力度将进一步加大。

  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结合黄河口文化资源特色,明确招商工作突破口和着力点,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多种方式推进资源项目对接,增强对外推介力度。制定了《市文广新局2018年招商引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目前黄河油画博物馆项目目前已进入试运营阶段;博物馆聚落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已与北京中装文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初步确定达成选址意向。

  四是开展文化产业调研。结合全市“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及全市对标浙江学习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调研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9号),在全市组织开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专题调研。3月下旬,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光兴率队赴宁波、绍兴、温州三市就文化产业等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找准了文化产业工作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重点任务及发展目标,研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3.市演艺公司改制后续问题一直未能有效理顺解决。

  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演艺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演出创收绩效考核办法》(东演艺发〔2018〕6号)和《市演艺有限公司市场化演出创收正向激励办法》(东演艺发〔2018〕7号),对在开拓市场、创收业绩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和突出成绩者,实行正向激励,奖勤罚劣,焕发活力,进一步加大拓展演出市场力度,增加公司收入。

  二是正式启动《黄河口说唱剧场》。公司在学习借鉴北京、河北、天津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策划推出了“黄河口说唱剧场”,4月28日“黄河口说唱剧场”正式启动并举行了首场演出。“黄河口说唱剧场”包括说唱曲社、戏曲艺苑、戏曲大舞台、曲艺培训中心四个板块。今后,单月的周六晚上演出中国传统曲艺节目,双月的周六晚上展演吕剧经典曲目。

  4.对文化行业发展引领上力度不够,在鼓励文化产业规模化经营和专业化协作方面措施不完善,缺支持政策、缺激励办法。

  一是组织开展文化产业调研。结合全市“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及全市对标浙江学习活动,印发了《关于开展文化产业调研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9号),在全市组织开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专题调研。3月下旬,市文广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常光兴率队赴宁波、绍兴、温州三市就文化产业等工作进行了考察学习。在充分掌握我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同时,通过对标学习,找准了文化产业工作差距,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重点任务及发展目标,研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

  二是积极争取市、区两级政府支持,指导东营区申报山东省文化消费示范区创建单位。1月16日,东营区人民政府以区政府名义提交了申请创建省级文化消费示范区工作报告,明确了东营区的创建基础条件和优势,以及创建工作的机构、财政等各种保障措施。1月19日,东营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推荐东营区创建省级文化消费示范区的函》(东政字〔2018〕2号),以市政府名义推荐东营区申报山东省文化消费示范区创建单位。

  5.全市现有大部分文化企业规模化程度低,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不高,没有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没有形成黄河口独特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品牌。

  一是丰富文化创意产品。东营思创园区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我市“文化创意集市”创建单位之一,依托黄河口湿地画派创始人石建勋作品,将黄河口文化符号与企业产品相结合,开展手机壳、背包等衍生品的研发设计,企业产品已达10余个系列。孙子文化园依托孙子文化开发的孙武铜像、孙小帅卡通人物形象、齐笔等文化创意产品,也已向消费者见面。目前,两家企业均已申报参加第二届山东文化惠民消费季。

  二是进行文艺电影创作。山东领略广告有限公司2017年拍摄的10集大型商战纪录片《决战》,在优酷网播放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今年,该公司与青年电影制片厂合作生产的《天堂的张望》,剧本已经完成,被推荐参评市级重点文艺创作作品,该作品年内计划参加FIRST影展及国内外电影节。

  三是打造文化产业地标。近年来,雪莲大剧院以黄河口特色文化为依托,排演了《黄河口奇缘》等10余个自制童话剧目,先后赴省内外多个地市进行表演,深受观众好评。在1月份举行的全省文化惠民消费季工作总结会议上,雪莲大剧院被评为全省文化消费地标,成为我市文化产业一张新名片。

  (三)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好,党组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问题。

  1.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党组集体研究决策质量不高。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提升党组决策质量。党组议题确定前,有关领导和科室根据议题内容,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分析论证,确保议题成熟、可行。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认真研究讨论,逐人发表意见,确保决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截至5月21日,2018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2次,议题紧密贴合工作实际,全部实行了民主决策。

  2.党组会召开较少,存在研究议题会前征求意见不够充分、个别酝酿不够深入、主要领导直接决断的问题。2016年共召开工作例会37次,召开党组会仅10次,本应党组会研究决定事项绝大多数通过工作例会的形式研究。

  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事内容和程序。对拟列入党组会的议题,有关科室、单位要及早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审核,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提前两天将议题材料报送至局办公室,办公室尽早将议题材料印发给局领导,以便有时间充分讨论、酝酿。按照“即知即改”原则,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5月21日,共召开党组会议32次。

  二、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落实党内制度不规范、组织纪律不严肃问题

  (一)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形式化严重问题。

  1.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形式与党员日常生活和工作联系不紧密,部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热情不高,出现党组织生活与实际工作生活“两张皮”现象。

  一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2月5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东文广新党发〔2018〕16号),明确要求以党支部组织生活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严格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杜绝执行不严、形式化等情况,确保党支部生活经常起来、严肃起来、认真起来。对于执行不严的党支部,机关党委进行督导,必要时进行约谈。

  二是丰富党内组织活动。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理论学习,要求各党支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如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全省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精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等。精心谋划活动,在“黄河口之春”系列文化活动、闹元宵文化展演、“红色记忆”美术作品展等活动中,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效激发了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此外,还开展了下派帮扶、联系企业、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活动。

  三是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切实发挥班子成员和机关党委委员作用,加强对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机关党委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的调度。各党支部也加强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纪律要求,严肃有关学习请假制度,确保党员积极主动参加组织生活。5月4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听取了5个党支部4月份机关党建推送任务完成情况的汇报,对下一阶段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2.党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班子成员都集中在机关支部,未根据分工分配到各支部。

  优化党组织架构,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公布各党支部党员名单及党支部班子成员的通知》(东文广新党发〔2018〕24号),明确班子成员及普通党员所在党支部。市文广新局共3名班子成员,按照分工,陈延星局长调整到局机关党支部,李民副局长调整到博物馆党支部,常光兴副局长调整到文化馆党支部。普通党员已根据个人编制情况,调整到相应党支部。

  3.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不到位,组织生活走过场、形式主义现象较为严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列入2018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安排,提升班子成员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重要性的认识,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是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月23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机关党建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东文广新党发〔2018〕23号),要求领导干部既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三是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2月8日,局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3月底前,局属5个支部全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党员民主评议。2月27日,机关党委印发《东营市文广新局领导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方案》(东文广新党发〔2018〕26号),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二)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1.查阅近两年党组会议记录,涉及党建工作多以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为主,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少。

  一是定期研究部署。党组切实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党建重要工作,及时解决党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以来,已召开7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党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党建工作。3月5日,机关党委印发《2018年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东文广新党发〔2018〕29号),对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开展特色党建活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2月16日—22日、3月1日—3日、4月26日,分别举办了“欢乐黄河口、共筑中国梦”2018年春节、元宵节群众文化活动、“红色记忆”美术作品展等,组织开展了“灯塔—党建在线”在线答题活动,党员参与党建的积极性显著提高,党建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为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设立党建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征订党报党刊和学习书籍、建设党员活动室、组织党员教育活动、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等。建立了党建经费定期督查机制,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党建工作文件多,但各支部基层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执行不彻底问题突出。

  一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2月28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建立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三项制度”的通知》(东文广新党发〔2018〕27号),对建立规范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月提示”“月备案”“季报告”等三项制度进行安排部署,探索建立“事前提示、过程备案、事后报告”的制度体系,切实解决各支部基层组织生活不健全、“三会一课”执行不严格问题。3月27日上午,局党组召开专题党建会议,听取了5个支部第一季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抓好党建文件落实。4月28日,机关党委组织召开示范(过硬)支部建设专题调研交流会,5个党支部依次作交流发言,听取了各党支部对于党建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对于开展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相互观摩了支部党建工作档案,总结经验、查缺补漏。

  三是搭建党建工作载体。精心打造党员活动室,组织到信访局等单位党员活动室参观学习,结合本局实际,对党员活动室进行设计布置,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场所。积极建立党建书屋,在市文化馆电子阅览室设立了党建图书架,上架了《机关党建一本通》、《组织工作基本实务》《组织工作基本知识》等书籍,发挥党建图书架的学习平台作用,满足党员阅读需求。

  (三)关于组织纪律执行不够严格,干部人事工作不完善问题。

  1.在选派包村帮扶干部时,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

  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履行政治领导责任,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4月20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东文广新党发〔2018〕36号),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选人用人、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等方面,强化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明纪律和规矩,切实提高执行力。

  2.干部队伍缺少合理规划,人员混岗严重。

  在干部队伍规划方面,已对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以及混岗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已有2名在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返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下一步,将通过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等措施,逐步降低人员混岗现象。

  三、关于管党治党未能真正、全面落到实处,“宽松软”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问题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没能做到真抓严管问题。

  1.管党治党平时讲的多、抓的少,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一些迟到、早退、请销假等违反制度规矩的现象纠正不力,群众反响较大。

  一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列入重要学习内容。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购买《新时代面对面》学习教育读本,向全体党员干部发放,提升党员理论水平,以学习提升管党治党水平。

  二是严肃上下班纪律。严格考勤打卡制度,局办公室按月将考勤打卡情况报局人事科;督促局属各单位落实考勤制度,为执法局购买考勤机一台。

  三是建立完善请销假制度。2月份,已修订请休假审批表,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请销假情况进行了统计备案。4月2日,修订印发了《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职工请休假管理规定》(东文广新发〔2018〕24号),请休假结果已运用到年休假工资报酬核算之中。

  2.个别班子成员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

  一是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全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培训班,收看了省电视电话会议录像,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是在1月份对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告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相关问题,按时完成了填写上报任务。2月份,针对组织部反馈的填报问题,又及时完善,确保了报告事项的准确性。

  三是汲取教训,认真整改。2016年,相关同志在述廉述责时未对房产储藏室面积、本人出国(境)情况进行说明。2016年11月29日,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下达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反馈单》,相关同志已于2016年11月30日向市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组就此问题进行了说明,剖析了思想根源,进行了自我批评。

  上述问题向市委第五巡察组进行了汇报,按照巡察组要求, 2018年5月24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延星主持召开局党组2018-23次会议,会议决定给予相关同志批评教育的处理意见。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提高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认识,引以为戒,本着对组织、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二)关于抓党风廉政建设用力不足,纪律作风建设薄弱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要求落实不到位,近两年74次党组会涉及党风廉政方面仅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1次。

  今年以来,截至5月21日,局党组22次会议有10次会议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9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副书记扈春雷到会指导。会前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天问》,会上印发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东文广新党发〔2018〕30号),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陈延星同志安排部署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下步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局党组严抓严管严带不够,机关作风建设不紧不实。

  一是加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2月26日,机关党委印发《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东文广新党发〔2018〕25号),共分10个专题,明确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同时,机关党委每月初向局党组中心组发放《理论学习安排表》,提醒中心组按要求进行学习。

  二是加强普通干部职工学习。3月2日,机关党委印发《关于开展以“述理论、述政策、述典型经验”为主要内容的“三述”活动的实施方案》(东文广新党发〔2018〕28号),在全局开展“三述”活动,每季度安排1次授课,以此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召开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已修订请休假等制度,加大督导力度,每月定期公示考勤情况,强化考勤结果运用,杜绝出现串岗空岗、迟到早退等现象。

  四、关于文化扶贫工作履职不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一)关于扶贫项目针对性不强问题。

  农家书屋的书目内容与农业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仅占10%左右,有的书屋大门紧闭、灰尘满地、书籍摆放杂乱,农民不认,可使用率极低,农家书屋成了摆设。

  一是开展专项调研。2月份开展了农家书屋现状调研,4月份开展了文化领域民生项目调研。结合调研工作情况,制定《东营市农家书屋管理及建设工作考评办法》,完善农家书屋考评机制,加大对县区农家书屋日常管控力度。目前,此制度已拟定完成,待审核后下发。

  二是制定标准、分类管理,绘制全市农家书屋分布图,使书屋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目前,通过前期摸底整理,按照农家书屋存书量、设施配备、建设面积等条件为标准,将全市书屋按照三级划分标准,基本信息已整理完成。5月底完成分布图制作,并将地图信息配合电子阅报屏功能模块,向公众展示。

  (二)关于扶贫项目资金疏于监管、不负责任问题。

  1.没有出台针对文化扶贫工作的绩效考评办法,从未对文化扶贫开展情况、成效等进行调查和绩效评估。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东营市文化扶贫工作考核办法》(东文广新发〔2018〕20号)。

  二是开展文化扶贫工作专项检查。2月26日—3月2日,对全市三区两县的文化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4月9日—11日,分两组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在每个县区抽查一个贫困村和文化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三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营市贫困村农家书屋建设工作考评办法》,此办法已拟定完成,待审核通过后下发。

  2.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较大隐患,对省、市文化扶贫资金只是一拨了之,对后续使用不管不问,未制订相应的资金使用、监管办法,存在资金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规定,严格执行财政纪律,确保资金使用得当到位。

  二是转发《东营市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东文广新发〔2017〕89号),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签字报销程序。下一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全覆盖,并邀请第三方、专业会计审计事务所对文化扶贫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2018年3月2日—4月2日,委托中介机构山东普睿德会计师事务所,对2017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

  三是根据各个县区农家书屋出版物采购实际,以及对现行采购方式中发现的隐患,制定《东营市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实施细则》,加大市局在采购前期、中期、后期的各环节监督、审核工作,明确县区各级职责分工情况。此制度已拟定完成,待审核通过后下发。

  (三)关于廉洁风险较大问题。

  1.重项目建设、轻督导考核,文化扶贫领域资金管理极度不规范。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按照“一村一月一场电影”的放映任务,每场省、市、县三级共补贴200元,但补贴资金的发放、使用缺乏监管,缺少透明公开。

  一是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东营市文化扶贫工作考核办法》(东文广新发〔2018〕20号)。2月26日至3月2日,对全市三区两县的文化扶贫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4月9日—11日,分两组对各县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督导,并在每个县区抽查一个贫困村和文化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二是对农村公益电影补贴资金进行绩效考核,与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的通知》(东文广新发〔2018〕46号),建立健全农村公益电影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东营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督管理公示制度,严格考核并作为场次补贴专项资金发放的依据,保证场次补贴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

  2.从抽查的垦利区文广新局补贴发放情况看,其资金流向、管理完全账外运行,基本是白条记录,同时存在违规收取农村放映员影片片租费、管理费等问题。

  一是自2018年开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省、市、县区三级补贴足额发放,依据鲁财教〔2007〕60号《山东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要求,按公益电影实际放映场次直接补贴给电影放映单位。

  二是对于电影放映技术服务费(含影片片租)、放映人员劳务费、放映人员养老与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用于农村电影放映环节的费用,依据广电总局2008年11月13日印发的《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管理实施细则》第16条要求,放映员劳务费须占国家补贴费用的70%,其余各项可根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由放映员与市电影院线公司对接,合理提取。

  三是电影放映员的场次认可,根据省监管平台确认后提供的场次为依据。

  四是垦利区文广新局明确农村公益电影管理办公室负责服务、管理、监督、审核等事项。

  3.市文广新局有关科室只对电影放映时间有监测管理,对放映内容不知情。

  一是利用全省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管平台对放映节目进行数量和质量双渠道把关,同时通过放映监控系统调取放映现场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系统产生的监控文本和数据将作为考评各县区开展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工程的唯一客观依据。

  二是在3月20号开展全市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员培训,进一步加强放映监管和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农村一线放映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素质,增强各县区做好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的责任感,切实提升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质量和服务水平。

  4.影片购置、资金运转等环节更是一放了之,交由私人成立的公司运作,导致相关公司违规额外收取电影放映人员管理、培训费问题。

  5月3日,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相关公司签订了《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管理服务协议》,明确该公司的服务职能和收费标准,监督其收费用途的各个环节,确保资金合理使用,放映结束后,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绩效考核。若考核合格,与其签订下一年的协议,否则,不再与其签订协议。局广播电影电视管理科负责做好监管工作。

  5.我局无市委巡察组移交的即知即改问题、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928012;电子邮箱dyrenshike@126.com。

  

  中共东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组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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