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推出廉政风险监督管理新举措
浏览次数: 0 ???? 来源: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02近期以来,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结合住建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多、监督检查事项多、行政权力集中等实际情况,针对廉政建设中暴露出的问题不足,制定了《市住建党工委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人员监督管理规定》,实行全新的廉政风险重点岗位(以下简称重点岗位)监管举措。《规定》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一)实事求是扩大重点岗位范围。在廉政风险重点岗位覆盖面上,在继续纳入市场管理、资质管理、监督执法等岗位的同时,根据新形势和新情况,市建筑设计院、市勘察测绘院、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等3个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合同管理岗位一并纳入;在重点岗位级别界定上,打破原有的以科室正职为主、纳入部分科室副职的传统做法,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市房产交易中心等4个局属事业单位的15名无行政级别、但与服务对象接触频繁的中层骨干纳入;在重点岗位人员性质上,打破编制限制,将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聘用的财务人员纳入。
(二)严格实行重点岗位实名管理。对确定的2018年度全局48个重点岗位全部落实到具体人员,实行实名管理,并指名道姓以市住建党工委文件形式公布(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在市住建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公开宣读,以此警示重点岗位人员增强拒腐防变思想警觉和行动自觉、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也向全局干部职工再次发出全面从严治党、强力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对重点岗位人员,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如有需要也可随时调整。
(三)重新构建重点岗位监管体系。在重点岗位监管上,实行市住建党工委负总责、局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发挥支部在从严治党中的“执行终端”作用,局机关党委督促各支部严格履行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党员职责,并对重点岗位人员中的党员实行重点管理,及时关注其思想动态和各方面表现情况。这一监管体系由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居中统筹协调,便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充分发挥对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作用,也从制度上保证了重点岗位监管的严肃性、常态性、长期性,为增强监管实效提供了组织保障。
《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加强重点岗位人员教育。由局机关在编全体人员、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局性会议,吸收重点岗位人员参加。全局性的廉政集中教育活动,吸收重点岗位人员参加。机关纪委每季度对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廉政集中教育,对重点岗位中的财务岗位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教育培训。各科室单位开展政治学习和研讨,应吸收重点岗位人员参加。二是多层面开展谈心谈话。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与重点岗位人员中的科级干部、机关纪委委员与重点岗位人员中的其他人员、党支部书记(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支部(科室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提醒式谈心谈话,并可根据需要随时开展。谈心谈话要有书面记录,谈话双方签字确认。三是建立重点岗位人员廉政档案制度。廉政档案对重点岗位人员基本情况、个人重大事项及在约谈函询、违纪违法、党纪政务处分、信访举报、问责等方面情况进行真实记载和动态管理。加强廉政档案管理运用,为干部推荐、任用、评先树优,监督预警等提供事实依据。四是建立机关纪委委员接受约谈制度。重点岗位人员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党的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方面遇到疑虑、困惑、问题,或本人认为其他需要沟通的情形,可主动申请与机关纪委委员谈话。机关纪委委员应及时安排约谈事宜,主动接受约谈。对约谈中掌握的情况和问题,机关纪委须遵守保密纪律,控制知悉范围,及时梳理汇总,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受理处置。五是常态化开展察访活动。机关纪委适时开展察访,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重点岗位人员八小时内外表现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苗头,要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各党支部(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也要密切关注本支部(科室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思想动态和各方面表现情况,落细落小,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遇有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