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曝光台 >广饶县 > 正文

中共广饶县纪委关于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浏览次数: 0 ???? 来源:东营纪委监察局网站???? 发布时间:2015-09-29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纪案件通报如下。

一、广饶县李鹊镇后大张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焦恒胜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08年4月至2013年5月,焦恒胜收取企业土地租赁费53660元,用于抵顶其为村集体垫支的垫沟土方款和村民有线电视收视费,收支均未计入村帐。2015年6月,广饶县纪委给予焦恒胜党内警告处分。

二、广饶县稻庄镇邢家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学勇侵占村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工作失职问题。2012年至2013年,刘学勇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假开支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并占为己有;在该村进行监控设备安装时,虚列施工费套取资金,用于支付村务招待费;在村文化大院扩建和办公室装修中,未对工程仔细核算,给村集体造成经济损失。

三、广饶县乐安街道于王村党支部原书记于云亮侵占村集体资金、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1年至2014年,于云亮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拨付给该村的环境整治经费等资金占为己有;将村集体收、支不按财务规定入账,坐收坐支。2015年7月,广饶县纪委给予于云亮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四、广饶县稻庄镇胜利村党支部委员刘振良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5年至2014年上半年,刘振良在任村党支部书记、党支部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村集体占地补偿款。2015年8月,广饶县纪委给予刘振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上述违纪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改进作风、廉洁履职,更好地服务群众。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到“纪”在“法”前,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